
一千零一夜
导语
《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的作者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是瑞士最有名的国民作家之一,也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德语作家之一。他的许多作品在瑞都被编入中小学教材,可偏偏迪伦马特总是对瑞士作出许多各式各样的讽刺。他写的侦探小说不仅要突破类型小说的固有模式,同时还要探讨一些更加深刻、严肃的哲学问题。
精彩摘录
一个作家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他有时候提出一些意见,让社会上的人不安,让他的祖国觉得骚动,很困扰,甚至愤怒,但有时候这就是一个作家该尽的职责。
迪伦马特透过写侦探小说、犯罪小说、推理小说所要达到的企图,却不只是突破它固有的模式来推陈出新,在侦探小说这个领域上面开出先河。而是为了要利用这个模式,去探讨一些平常大家觉得,是应该交给严肃文学来探讨的问题。比如说关于罪恶的问题;关于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公理的问题;关于司法制度到底是不是能够履行它被设定的目标的问题……
“回到极端的恶上来。对他来说,干坏事不是一种哲学或者一种欲望的表现,而是他的自由——否定一切的自由。”——《法官和他的刽子手》
他是一个看不出有犯罪动机的人,他一定是个很可怕、很邪恶的人。因为一般人犯罪杀人,要不就是为了谋财害命,可能为了要抢夺爱情,或者总是有个原因才去杀人,但是我们这个坏蛋主角不一样,他杀人、害人没有原因,出于一种纯粹的、犯罪的目的而已。那么这种态度并不是一个作家的虚构,而是在西方文化里面常常在谈的一个问题——就是有没有纯粹的邪恶。
迪伦马特总在有意无意地,模糊了我们很多人对于正义和邪恶看法的边界。在这里面他做好几重的工作,一方面他在讽刺瑞士的司法制度,另一方面要强调整个人类社会的司法制度都有缺陷,再后一层就是个哲学问题:到底什么叫好人,什么叫坏人?到底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种坏人,他做坏事就是为了享受坏事带来给他的一种自由的感觉?
为了正义的理由,去做一件邪恶的事情,这还叫正义吗?为了邪恶的原因,却去做出一件正义的事,这又算不算是正义呢?——梁文道
2018.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