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思辨力35讲:像辩手一样思考
庞颖

文稿

你好,我是庞颖,欢迎来到《像辩手一样思考》第16集的问答环节。

Q1:第一个问题,如果你是教练,你是否会指导队员“消极比赛”和“战术性犯规”?你的比较标准是什么?

A:如果我的比较标准是何者可以让我的队伍成绩更好,我可能不会选择“消极比赛”,但是会选择“战术性犯规”。我背后的假设是这样的:“消极比赛”会被取消比赛资格,比如2012年羽毛球奥运会女双比赛,8位选手因消极比赛被取消资格;而“战术性犯规”不会被取消比赛资格,参考篮球赛、足球赛,战术性犯规简直是比赛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我的比较标准是“要对得起自己心中极高的道德观”,那么,有可能,我两个都不会做。哪怕消极比赛不会被取消资格,我也不会做。
到了这里,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消极比赛和战术性犯规是不道德的呢?我觉得合理利用规则没有问题啊,消极比赛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但是战术性犯规比比皆是呀。
其实呢,我个人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让我们来试图检视一下这背后的比较标准是什么。
我们先回顾一下2012年奥运会羽毛球女双比赛8位选手被取消资格事件,这里面包含4位韩国选手、2位印尼选手和2位中国选手。
让我们聚焦其中一场中国对韩国的比赛。
这场比赛两方都想输,因为赢的一队在下一场比赛会遇上实力非常强的另一组中国选手,所以呢中国队和韩国队都想避开这一组,所以在这场比赛中,两方选手都连续出现低级错误,击球不是下网就是出界,观众嘘声四起。
支持处罚她们的人说什么:消极比赛这种行为违背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和体育公平竞争的精神,并引用了世界羽联的《运动员行为和比赛条例》第4.5和4.16款,即“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和“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
可是,什么叫“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呢?“比赛”的定义是什么?指的是单场比赛,还是奥运会这个赛事?显然,那8位运动员都是尽全力想要去赢得奥运会的金牌才会在单场比赛中去消极竞赛吧。
本集编辑:李兔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