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之镜:动物伦理14讲
导语
各位好,我是钱永祥。现在我们进入了这档动物伦理节目的第10集。
到目前为止,我们介绍过了彼得辛格以及汤姆里根这两位哲学家所发展出来的动物伦理观点,接下来,我要介绍另外一位哲学家玛莎·纳斯鲍姆关于动物的思考。
但是在进入纳斯鲍姆的理论之前,我想暂停一下,先说明为什么我要特别挑选这三个人做为动物伦理的代表来接连着讨论。
一部份的原因当然是,他们三位在这个领域里的影响力比较大,只要谈到动物伦理学,通常都会去介绍或者批评他们三家,所以我们需要对他们的理论有一些认识。但是我还有深一层的理由,这牵涉到了我自己很关心的一个哲学性质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概念去设想动物的生命?
动物伦理的出发点,就是动物具有独立的道德地位,她们的生命具有道德意义,人类如何对待她们是有道德上的是非对错可言的。因此,动物伦理的各种理论,实际上也都是关于动物生命的不同想像,借此指出动物生命具有某一项关键特质,而因为这一项特质具有明确的道德意义,所以人类必须用合乎道德要求的方式去对待动物。

想像动物的三个阶段
辛格、里根、纳斯鲍姆三位的理论,可以看成是这个问题的三种答案。有意思的是,这三个答案形成了三个接续推进的阶段,经过这三个阶段,我们想像动物生命的方式变得更为有血有肉,更为真实,从而动物伦理对我们的要求也会更为复杂、更为具体。
让我们回忆一下,在辛格的理论中,动物身上让我们关心的是什么?是动物能够感知到痛苦。动物感知痛苦的能力,赋予了他们道德的地位。因此,人类负有道德的义务,不要给动物制造痛苦。
这种设想动物的方式当然没有错,可是它显然有所不足。不足在哪里?里根给了简洁的答案:我们不可以只关心动物的感觉,却忽略了动物本身。动物的痛苦之所以需要我们重视,岂不正是因为背后有个生命在承受这些痛苦吗?
2022.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