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20世纪欧美经典小说
许志强
听众朋友们好,我是许志强,今天继续讲加缪的《局外人》。
上一集节目讲《局外人》的主人公形象。通过一番梳理和分析我们看到,加缪把主人公写成一个感觉主义者。默尔索思想不复杂,他既不愤世嫉俗也不好高骛远,他的特点是忠实于感觉,他是一个感觉主义者。大多数时候显得理智、惬意、平衡。于是这个忠实于感觉的人就有了一种不乏魅力的生活态度,说得夸张点,简直是有古希腊斯多噶哲人的风范,谨守内心的原则,悲欢不动声色,冷静、低调、坚毅、超然。
但是加缪并没有把人物写成斯多噶哲人。默尔索这人贪爱色欲,而且是很容易被生理性的感觉压倒;他像孩子那样目迷五色,像孩子那样容易受到自然光的支配。默尔索是孩子气的(《恶心》中的罗冈丹也是孩子气的)。这个特点是我们考察人物时不能忽略的。
我们谈到“局外人”的概念,非常严肃,因为哲学概念就是很严肃的。但是读小说第一部,并没有这种哲学意义上的聚焦,主人公与其说是深刻的,不如说是自然的。但是,小说第二部就不一样了,“局外人”的主题被赋予了哲学内涵。今天的节目给大家讲这个话题。
 

如何误解一个诚实的人?

《局外人》中译105页,分上下两部。第一部有两个主干情节,奔丧和杀人。第二部是写审讯和判决。情节是有联系的,杀了人自然就要问罪,接受司法审判。这案子引起了多方关注,新闻记者在连续报道案情进展。第二部的主题可以概括为“审判”。默尔索被判处死刑。这个结果并不意外。读者觉得有点意外的是,默尔索不全是因为杀人,而是因为他在葬礼上的表现引起公愤,这才被定罪的。
也就是说,默尔索最终是死于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掉泪。这样一来,第一部中的次要情节成了定案的主因,主要情节倒不是判决的理由。
《局外人》的这个处理蛮关键,关系到主题的阐释。我读过一些论文,从法律角度研究默尔索一案,探讨相关的司法问题,包括海滩上杀人是否属于过失杀人,等等,从法律角度厘清一些问题,对我们的理解是有帮助的。
本集编辑:天真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