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翟志勇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上一集我讲了公法家族中的《刑法》,通过李斯特的名言“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讲了《刑法》中最重要的两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顺便讲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本集讲讲与《刑法》密切相关的《刑事诉讼法》,为什么说密切相关呢?因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地适用《刑法》,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也就是说,《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程序与“小宪法”

如果说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那么作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是谁的大宪章呢?答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这两者实际上处于善良人和犯罪人之间的过渡状态,一个善良人被刑事立案之后叫犯罪嫌疑人,等到提起公诉后叫被告人,如果法庭宣判被告人有罪,那么就成了犯罪人,如果宣判无罪,又回到了善良人。
那为什么《刑事诉讼法》会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大宪章呢?大家可以想想,惩罚犯罪最高效的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发现谁犯罪了,直接关进监狱或拉出去枪毙。现在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时,仍然有人认为“还审判什么,直接枪毙算了”。但这种方式的弊端是,很多无辜的人会被当作罪犯关进监狱或枪毙,那将是非常恐怖的事情。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大家可以想想。
因此,《刑事诉讼法》建立非常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就是为了限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手脚,不让他们轻易给一个人定罪量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制约。我简单说一下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大家听听就明白了。
本集编辑:hyl、香芋
202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