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大家现在几乎都会使用网上银行,简单方便快捷,再也不用跑到银行排大队了。但网上银行有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一旦身份和账户信息被盗取,账户中的钱可能会被犯罪分子转走。
那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啊,如果一个人的身份证信息、网络银行账号信息和手机号不知何时被盗取,犯罪分子还利用盗取的信息将账户中的钱转走了,虽然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但钱没追回来,那银行要赔偿储户因此遭受的损失?
同案如何同判?
在2016年,还真发生这样一个案件,有个人的银行卡里突然消失十几万,随即报警,警察很快就把犯罪嫌疑人抓到了。
经过审讯,原来是犯罪嫌疑人在网上买了这个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网络银行信息,利用假身份证在通信公司把这个人的手机SIM卡注销,并办了一张新SIM卡,这样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接收到银行的验证码了,于是犯罪嫌疑人登陆这个人的网上银行,转走了十几万,人虽然抓到了,但钱没追回来。于是,这个人就起诉银行,要求银行赔偿他的损失。
好了,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这个案件呢?银行要不要赔偿储户损失呢?我们前面讲过规则思维,那你肯定知道,如果要让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找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那有啥依据吗?
我来告诉你,法院最终判决的依据是当时的《合同法》中的两条规定,分别是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两条规定,你能推论出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客观地讲,我要不是之前看过这个案件的判决,对于银行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也不是很确定。为什么不确定呢?
第一,钱是被犯罪分子盗刷的,而且犯罪分子已经被抓到了,按照我们的惯常逻辑,储户应该向犯罪分子提出赔偿才对;
2023.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