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在媒介中:传播学100讲
文稿
大家好,我是刘海龙!欢迎收听《生活在媒介中:传播学100讲》。
我们上一讲讨论职业精神的时候提到过一个现象,那就是不同的国家在定义什么是好新闻、什么是好记者上,甚至在定义什么是新闻上,都存在不同的标准。同样,不同的国家在新闻管理制度上也存在差异。
为什么会存在这些差异,这些差异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传媒的四种理论》:不同制度如何造就传媒?
我们刚才的问题很早就有人提出过。1956年施拉姆、西伯特、彼得森三位学者撰写了一本名为《传媒的四种理论》的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新闻传播学的经典。在这本书的开头他们就提出了三个问题:传媒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它为不同的目的服务?为什么在不同的国家,它的表现形式存在极大的差别?
当时之所以提出这几个问题,是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全球冷战中,美国政府需要解释自己与对立的苏联阵营的差异在何处,以及证明美国传媒体制的正当性。
施拉姆等三位作者认为,要回答上述问题,关键是了解这些制度后面的基本信念和假设是什么。而在所有观念中,最关键的就是哲学。所以他们认为制度的差异,归根到底就是不同传媒制度背后,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的差别。
这本书把欧洲与北美地区的媒体背后,隐藏的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分成四种:威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
他们发现,每个理论在以下问题的理解上存在根本的差异。这些问题包括:人的本质、社会和国家的本质、人与国家的关系,知识和真理的本质。他们当时认为,正是因为这些政治哲学观念上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社会对于新闻管制的差异,也导致了不同社会中新闻媒体的倾向性有着很大的不同。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不同制度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2023.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