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统治的逻辑:5000年人类政治博弈史
包刚升

文稿

你好,我是包刚升。在前面的节目中,我们分析了中世纪封建主义的三种核心价值,包括:忠诚意识、契约精神、法律与权利观念,并且提到了封建主义体制是欧洲近现代立宪政体的源头。正是在封建主义体制之下,近现代立宪主义(constitutionalism)政体的兴起才成为可能。因此,当我们考察人类政治演化的时候,从封建主义向立宪政体的转型就构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如果不是这一个转型,人类最近几百年的政治演化史就要重新书写。这一期节目,我们就来讨论一下,立宪政体为何能够兴起,举世闻名的英格兰《大宪章》又意味着什么?

立宪政体兴起的关键

关于立宪主义政体在英国与西方世界的兴起,法学家与政治学家的解读各有侧重。其中,法学家往往更强调,在早期的立宪主义政体下,国王的政治权力受到了宪法和规则的确定性约束,这种约束主要来自宪法文本、基本规则与惯例传统等。
可是,想想看,对于一个立宪主义政体来说,宪法文本、基本规则与惯例传统固然都很重要,但问题是,有了一个宪法性的政治文本,国王在上面盖章或者签字了,他的政治权力就真的被约束住了吗?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相比之下,政治学的视角则倾向于认为,虽然宪法文本、基本规则与惯例传统,在约束政治权力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关键更在于能够让这些约束条件发挥实际作用的政治力量。如果没有一种能够真正约束国王权力的政治力量,那么再好的宪法文本、基本规则与惯例传统都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总的来说,文本、规则与惯例并非无足轻重,但是真正左右立宪主义政体兴起的还是政治和军事的逻辑。为什么这么说呢?
本集编辑:ruicen、山楂、林深
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