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律通识》。
我们这档节目是在2022年9月29日正式上线的,在过去的19个月内,一共更新了三季,正片102集,番外49集,一共151集。今天是第三季的结束语,也是整个节目的大结局,我来回顾一下过往的内容,并尝试回答一下法治中国如何可能?
回答这个问题的难度,一点不亚于回答中国人什么时候能获得诺贝尔奖,诺贝尔奖是确定的,但法治是模糊不清的。法治中国如何可能的前提是,我们所追求的法治是什么?南方某省几年前就宣布,该省的民主法治实现程度已经达到了96.6%,但这显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法治。
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可是什么又是法律的统治呢?还需要进一步回答,如果不停地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很难用一个定义来回答法治是什么,那怎么办?我想我们可以用一个坐标来描述一下法治,并在这个坐标内衡量中国法治目前处于什么水平,这样有助于我们回答法治中国如何可能。
如何理解法治?
我们之前讲过哈罗德·伯尔曼的法治三阶段论,首先是依法治国rule by law,法律是治国的工具,区别于用道德、宗教、习惯、命令治国。比起“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时代,这也算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了,因为法律规则是明确的,至少大家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了。
但依法治国意味着法律只是治国者的一种工具,治国者不受法律的约束,因此法治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法律下的统治rule under law,治国者可以自主地制定法律,但自己必须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比起依法治国,这又算进了一步。
第三个阶段才是我们通常讲的法治rule of law,法律的统治,所有的公权力都要有法律的授权,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行使。那什么法律能限制治国者呢?答案是宪法,这正是宪法作为现代国家最高法和根本法的原因所在。
2024.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