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童年启示录:儿童青少年发展30讲
李萱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童年启示录》,我是李萱。
在前两大章的节目中,我们聚焦了婴幼儿和学龄期儿童各方面的发展;从今天开始的第三章节目中,我们则会顺着时间的推移,开始重点聚焦一个曾被心理学家比喻为“风暴期”的人生阶段——青春期。
青少年发展研究领域最著名的专家之一、美国天普大学的教授Lawrence Steinberg曾经讲过他在工作中遇到过的一个故事。作为相关领域的专家,Steinberg教授经常会接到来自司法界的各种咨询,有一次他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七岁的、化名是Anthony的男性青少年。这个青少年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抢劫了一个小店。虽然他们一开始的计划,就是从小店抢点钱就跑路,但是在抢劫的过程中,或许是因为小店主奋起反抗,团伙中的一个青少年拔枪朝向店主,导致店主身亡。在团伙里的Anthony这个小伙子,并不是持枪杀人的那一个,当时他已经跑出去了;但是,按照美国相关州的法律,他仍然会和整个团伙的所有成员一样,被判谋杀罪,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这样一个案件,如果放在成年人身上,相对来说,可能比较没有争议:想象一下,你和几个同伙,到一个店里进行抢劫,如果你们真的只是想抢一笔钱,很可能不会带一把真枪,或者可能你们事前会做一些严格的规定和计划,说好枪拿出来只是吓人的;如果你们带着准备好可以开火的枪冲到店里,那人命案子大概率已经在你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但是,青少年是这样想的吗?Anthony的律师就找到Steinberg,想跟他打听一下,儿童发展的研究里,一个十七岁的青少年,是不是有足够的心智,可以预判到事情的走向;换句话说,他对自己这样的行为,有没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个信息,对于量刑非常重要:一个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因为年龄,大脑发育不够完全呢?对于青少年,我们是否应当像考虑精神疾患的患者那样把他们的行为归因于他们的大脑呢?
本集编辑:夏夏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