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论自由》:自由的本质与意义 | 公民课·第五季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要来为大家介绍新的这档节目,这是关于约翰·密尔他所写的《论自由》这一部重要经典的解读。而这套节目是放在系列节目“公民10堂课”当中其中的第五堂课。
整个公民10堂课,是为大家介绍对于社会、对于政治、对于政府以及对于我们的集体生活,究竟在现代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一种特殊的安排方式。它的来历来自于这些特殊的思想名著。它们是思想名著,所以里面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讨论,于是也就可以邀请大家,希望大家在听我解读这些作品的同时,你来观察、反思我们自己所处的这样的一种集体生活当中究竟该怎么样可以做更好的安排。
这系列前面为大家解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美国宪法》以及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这第五本书要为大家介绍的,这是约翰·密尔的名著《论自由》。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英国效益主义、自由主义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英国议会议员。他的研究范围包括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逻辑学等,代表著作《论自由》。
它的书名非常的直接,就叫做《论自由》,而这也是最基础的一项主张。密尔告诉我们,“自由”是需要被解释的。因为有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渊源来历,所以在今天为大家准备的发刊词内容当中,我就请求大家可以一开始跟着我来思考。我会提一连串的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同时愿意停下来想一想,按现实具体的对照,你会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如果你有了答案,也非常欢迎就在我们发刊词的留言当中写下来。
一方面我们可以互相参考、互动、讨论,另外一方面也给自己留一个记录,看看如果你真的听了、真的了解了密尔《论自由》书里面到底在写什么、在讲什么,回头你是不是会对于你现在所给的这些答案有一些不一样的看法,有所修正。
 

关于自由,你清楚多少?

例如说,很重要的,你了解自由吗?或是换另外一个方式来问,你觉得你自己自由吗?而你之所以自由或者是不自由,那标准是什么?
我真的很希望大家认真地想一下这样一组不同的可能方向。例如说你自由或不自由,你不自由是来自于你想要做什么,但是不能够做?一定有吧。那这会是什么?接下来,你想做却不能做,也许又可以再更细分,这是跟具体的现实条件有关,有些你想做的事情但不能做,这牵涉到现实条件不足,你缺乏足够的资源,缺乏足够的背景,能够去做这样的事情。再把它区分开来,于是就出现了有一些明明你是有条件、有这样的能力、这样的资源,你可以去做,但你仍然不能做,这又是什么呢?或为什么你不能做?
接下来这个问题就会转而变成,如果有一些事情,你觉得你自己应该可以做,你有权利可以做,但你还是不能做,于是这就牵涉到了最敏感的自由的问题。因为这里就牵涉我们从反面去思考、去检讨,是什么样的力量限制了你应有的自由?你同意被用这种方式限制吗?再接下来,你觉得你自己可以决定应该要拥有什么样的自由,或是自由受到什么样的限制吗?
如果你这样一路想下来,也许你就可以比较更清楚、明白——虽然我们在讲到自由的时候,你会觉得这好像就是我自己切身、因而我不可能不知道的一件事,怎么会需要还要由约翰·密尔来告诉我什么是自由?尤其是讨论到自身的自由。但恐怕不是这样的。
再下来还有另外的一组问题——你喜欢什么样的自由?
自由,可以做最基本的分类。最根本的,那就是自己的自由和别人的自由。你对于自己的自由的看法,跟你对于别人的自由是同样的吗?你认为自己应该要拥有的自由,你觉得所有的其他的“别人”也都应该拥有吗?当你看到了别人在运用他的自由的时候,你不会有不一样的意见吗?
也就是自由,一方面有普遍性,但另外,自由拥有约翰·密尔最重视、最强调的相对性。一个人的自由和另外一个人的行为、活动,这中间会产生什么特别的关系?我作为自身出发对于自由的看法,跟我倒过来,我在观察别人的行为的时候,我认为应该采取的自由的标准,乃至于我们更进一步地看——什么是普遍的自由?真的存在着普遍的自由吗?自由我们都喜欢,我们都热爱,但自由是完全正面的一种人类的生活价值吗?
 

为什么能够以自由之名,行罪恶之事?

我相信有很多朋友曾经听说过,在法国大革命之后,那样一段混乱的时期,曾经非常有名的罗兰夫人,她在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留下来的一句名言。这句名言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尤其是透过梁启超的翻译跟文章的介绍,一度在中国多少人都听过、都流传,被感动、被冲击了。这句话说的是“自由,自由,多少罪恶以汝名行之”。说自由啊,多少人用你的名字结果行了许多的罪恶。这是罗兰夫人死前所留下来的话,因而“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是我们很多人的信念——就表示这里她总结了自己经历了法国大革命之后所最深切的一种感触。在法国大革命因为对于自由的追求,所以产生了各式各样不同的现象,其中的一股力量,其中的一种现象,甚至让罗兰夫人丧失了她的生命。
玛丽-让娜·罗兰·德拉普拉蒂埃(Marie-Jeanne Roland de la Platiere,1754-1793),法国大革命时期女性政治人物,吉伦特派领导人之一
而这个过程当中,罗兰夫人她曾经也如此热情地去追求自由,她对自由当然有她自己在那样的一个时代环境底下的看法跟意见。我们来看一下罗兰夫人她所留下来这样的一个深刻的反省,又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来了解,进一步地来问,这又是一组问题。
希望大家不要就是这样听过去,而是认真地想一想你会有什么样的答案,为什么在自由的名义底下会做出很多的坏事,这些坏事大概是什么?还有,这样的一种坏事,它的来源是什么?
我提供给大家几种可能,让你作为参考。
第一种,是我们应该要去分辨有“真的”自由和“假的”自由。这表示其实真的自由是好的,但不幸的是,自由有很多赝品,有很多假货,有很多人搞错了,走错了路,他们走上了假的、错的自由之路,那条自由之路它只是表面上是自由,但滥用误用自由之名,其实给你的不是自由。所以为什么会有这些罪恶?罪恶来自于假的自由。
如果你认为应该是如此,那就表示在讨论自由、在理解自由的时候,我们要很小心,要去分辨真的自由和假的自由。如果要这样分辨,那有可能它的标准是什么?
第二种可能,那就表示自由比我们以为的更大一点,至少比罗兰夫人她自己原来在法国大革命当中,她以为的要来得大一点。自由又区分成为有“好的”自由,也有“坏的”自由,坏的自由当然就引发产生了罪恶。
所以如果是这样,就表示我们在看待自由的时候,接下来我们要认真地去探索什么是好的自由;和坏的自由区隔开来,这个标准是什么?在怎么样的状况底下我们可以辨识这是好的自由,但同时我们应该提防、用什么样方式提高警觉,如果看到一些什么样的条件,看到有一些什么样的因素进来了,这就是作为指标——来的是“坏的”自由。
我们应该分辨好的自由,好的自由给人带来幸福,当然,坏的自由就酿造了罪恶,这好坏又应该如何区别呢?
再下来还有第三种可能性——事实上自由都是好的,但是自由是一种原则、一种理念、一种思想,这自由必须要被运用在现实上,所以就表示从这样的一种原则理念到它变成现实的过程当中,就有了种种变化。这个变化,于是就有可能让自由被误用,尤其最有可能让自由被滥用。
一旦自由被误用或自由被滥用,虽然在原则上自由都是好的,但它在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当中,就产生了不那么好的、甚至更进一步有了黑暗的罪恶。所以“自由”本身如果单纯作为一个理想是美好的,但进入到现实当中,它就有可能产生了罪恶。
如果是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可能性,也没那么容易,因为它就更进一步地要追究——自由如何才能够被适当地运用,而不会被误用、滥用。误用的标准是什么?滥用的标准又是什么?而误用滥用又不太一样,例如滥用是不是就表示我们认为自由应该有一定的程度,如果超过了这个程度会有太多的自由带来的问题、乃至于破坏,是这样吗?自由应该在量上进行衡量,又如何衡量?
还有第四种可能性,那就表示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罪恶在自由的名义底下产生,那是自由本身的缺点,并不是因为假的自由,不是因为误用滥用,是我们要小心——自由的本身就已经内在有着让它朝向罪恶去发展的这样的必然性。是这样吗?
自由是这样的一种内在已经含藏着、就会产生罪恶性质的东西吗?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自由呢?是不是我们原来对于自由的很多想象、认识和理解,会因此而做出许多的修正呢?这又是一组问题。
这些问题我还是想要提醒大家,这都是还在我们今天现实生活里仍然绕不过去、仍然持续纠缠的。我们今天活在任何的集体环境当中,都仍然会遇到这些问题。
每天,我们都受到了各式各样的拘束,所以每一天我们都可以听得到有这样的诉求:为什么这不让我看?为什么这不让我知道?为什么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节目被下架了?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关于自由的限制。也就表示当我们这样抱怨,或者是我们试图要这样检讨的时候,我们意会着、我们主张——自由是好的,人应该得到更大的自由。
但我也相信,大家在生活里面也会碰到另外的冲击、另外的想法。你稍微回头想一想,在之前没多久,几乎大家在马路上都有可以按喇叭的自由,都有可以随地吐痰的自由,也都可以有在街上丢垃圾的自由。这些自由今天大部分都消失了,但我们对于消失了的这样的自由,我们可一点都不怀念吧?
那也就表示有另外的意见,不断地检讨,不断地提出了许许多多的现象,告诉我们说:因为自由过剩,太自由了,没有好好地规范,以至于集体和社会的秩序被破坏了。有人就信誓旦旦告诉我们,国家必须要一直不断地小心防范有些人太过于自由,或者是给予一些人太多了的自由。
所以自由到底太少还是太多?哪怕我们都到今天,这都不是容易的一个想法。你可能有答案,但这答案往往并没有经过非常仔细、认真的思考。
 

在集体成型的社会中谈论自由

所以思考“自由”,这是约翰·密尔给我们的重要的示范。这本书《论自由》跨越时空,今天仍然如此的重要,要把这本书的解读放进到“公民课”系列当中,那就是因为《论自由》,约翰·密尔是非常明确地落在公民概念跟公民角色这个层级上来谈的。
他的《论自由》有非常明确的范畴限制。他的《论自由》不是要谈论、不是要进入到西方哲学,那是谈人的自由意志。再下来,他的《论自由》也不是要讨论,人作为自然现象,作为原始人,在那样环境当中如何拥有自由,如何运用自由。
提醒大家,密尔他的论自由有一个清楚的前提:在集体已经成型了的社会当中,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自由,应该如何理解自由,还有应该如何安排自由。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论自由》(1859),初版扉页
这就是为什么约翰·密尔在讲《论自由》的时候,先从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开始说起。这本书一开头就告诉我们,我们如何彼此之间,不是说要从帝王那里取得自由,密尔他要探索、要防范的,就不是以前想象的那样的一种巨灵、巨大的统治者的权力来伤害你,而是你周遭的所有这些人,你如何在他们之间取得自由。在他们当中取得自由,也就意味着每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都应该能够得到的相对的自由。
用什么方式可以让每一人都拥有自由?对于密尔来说,这就是《论自由》这部书要探索的特性。在这件事情上使得《论自由》和过去谈社会、谈政治的内容都不一样。
密尔在1850年代写这样的内容,这是很新鲜的事物。法国宪法到那个时候实施了半个世纪,经过了法国大革命,差不多刚刚建立起民主政府的合法性。而密尔来自于英国,英国在民主的实验上走得比较快比较早,另外则是牵涉到密尔的身世所给予他的视野跟洞见,让他很早就看到了——这样的一种没有君主的集体社会、集体政治体制建立了之后,并不必然就会照着像是《美国宪法》、美国的民主制度那样的假设,让大家都有了自由。不是的,不可能。
在这样的集体社会民主的社会里,我们还是要非常小心地提防,有许多的因素,许多的力量在侵犯我们的自由。
 

在认错与改错的过程中前进

于是和前面为大家介绍的孟德斯鸠、卢梭不一样。孟德斯鸠和卢梭跟我们之间是一种历史性的关系,但密尔和我们则是现实的关系。他早在一百多年前那样的一个环境底下,比所有的人更早、也更深入讨论了这个问题。随着这样的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新的集体制度建立起来,这个时候人学到了什么样的新的原则?又如何运用这些新的原则?
但更重要的是,密尔他一再地强调他对于人的基本的看法——人最重要的能力是认错、改错。
不过当然也就表示,人之所以有认错改错的能力,是因为人很容易犯错。如果我们去检讨人之所以犯错,人犯错的方式,你会发现有一种模式。于是我们可以在通过这样的一种制度、这样一种新的集体秩序建立和形成的过程当中,看看人们如何运用自由,尤其是在运用自由的过程当中,犯了一些什么样的错误,我们就更能够提醒自己,在自己运用自由、安排自由的时候,可以省许多的路。
我也想要提醒大家,为什么跟大家介绍“公民10堂课”,为大家介绍这10本书。因为这些书从一个意义上来看,都可以让我们明了——例如《论自由》,这在一百多年前,约翰·密尔他已经察觉到今天我们被包围的许多的困惑困扰,而且他如此的聪明。这聪明的人在一百多年前就用这种方式已经告诉你,如果走上了这条路,有可能我们会犯什么样的错误。
有了这样的制度,这个制度背后需要有一套思考,需要有一套伦理。在我们的生活习惯当中,自由几乎是无所不在,自由的问题也是无所不在。但是倒过来,我们什么时候、费了多少心力,在多少的情形下,我们可以、我们愿意、我们曾经好好地思考、讨论自由吗?
如果我们好好地认识,密尔在书里面已经提供给我们的内容,事实上今天我们的生活当中,今天我们的社会上可以省掉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争执,让这个社会花了很大的力量和时间,事实上是被纠缠在早就已经有人提供给我们聪明答案的事情上。这不是很大的浪费吗?
我们应该把这样的机会成本给省下来,让我们去做更好、更有意义、更值得做的事情。这时候所需要的不过就是冷静一点,并谦虚一点,让我们体会和认知在许多年前,针对我们今天想不到的答案、我们今天如此具体困惑的问题,像约翰·密尔这样的人在他的书里面已经帮我们写下来,已经在那里准备着。
这就是约翰·密尔《论自由》这本书可以提供给我们在当今现在的环境当中非常大的助力。邀请大家花一点这样的时间,费一点这样的脑力、精力,好好地来认识约翰·密尔以及他的《论自由》。
感谢你的收听。
本集编辑:茄子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