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论自由》:自由的本质与意义 | 公民课·第五季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自由的限度,在于不伤害他人的自由

当我们在谈《论自由》的时候,也许大家以前就已经听过,那就是John Stuart Mill他在这本书里导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用中文的说法是:人的自由的限度在于不侵犯他人的自由。这个原则很重要。不过稍微细部一点看,在《论自由》的书里,John Stuart Mill其实是用更强调的方式来说这句话:人的自由,首先的限度是不影响、伤害别人的自由。
什么叫做“伤害别人”?这非常难定义,所以需要更进一步地给它一个操作性的定义。当你影响、伤害到别人的自由,这是特殊的、明确的定义。换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什么叫做伤害别人,也许我们难以定义,但我们不能理解,我们不能感知,我们不能看到吗?这是西方哲学从很早就知道,哲学讨论上很麻烦的一个弱点。
西方哲学从一开始走的就是定义式的讨论,例如要讨论人,就先要定义人是什么。如果大家读柏拉图的对话录,你就会看到有好多好多这样的内容:我们要来讨论勇气,我们就先要定义勇气是什么;我们来讨论政治,就要先定义政治是什么;我们来讨论善良,就要先定义善良是什么,等等。
定义式的讨论在哲学思考上有它的好处,但也就必然有它的盲点。最严重的盲点是,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定义是完全周严的。定义只能够挑出一部分的性质来作为最关键、最重要,把它抬高到更高的一个层次上,来规定、规范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但一旦人陷入到了定义,就会遗忘这项根本的特性。
什么叫做人?给它一个定义:人是两脚行走的动物。但我们对于人的认知跟理解,不是还有一种更普遍、更简单的方法吗?你没办法指认什么是人吗?我们明明就可以看到人而知道是人,我们明明就可以指认出,这东西、这现象、这样的一种动物就叫做人。西方哲学没有办法处理这个问题,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指认式的层次是比较低的。
本集编辑:小蒲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