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论自由》:自由的本质与意义 | 公民课·第五季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在为大家介绍《论自由》的最后一集音频节目当中,我们来简单探讨一下John Stuart Mill他所提出来的论证一些内在的根本限制,这基本上就牵涉到效益主义和自由主义其中的一个盲点。
John Stuart Mill他写《论自由》,非常精彩的是,他看到了,对于人的压缩、对于人的迫害、对于人自由的伤害,越来越不是来自于政治,而是来自于哪里?来自于社会。
不过,他到了把《论自由》写完了之后,一百多年之后,将自由放在效益主义的架构底下,我们可以接受,我们也可以支持,如果让人有自由去处理他/她自己的事物,决定他/她自己私人的利益之所在,不伤害别人,不干预别人,但对社会是最好的。
然而,关于社会跟个人之间可能会产生的冲突,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因为John Stuart Mill他没有办法看到,社会的组织在这一百多年当中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密。社会组织对于人的自由所可能带来的伤害,非但没有因为自由主义的流行而变得宽松,还有可能事实上变得越来越紧密。
在关于self duty(自我责任),这是在一百多年的变化当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自觉,它很难解决的部分。例如说,作为一个人,你看不起别人,你嘲笑别人,这算不算是压制他/她的自由呢?这算不算是对他/她的一种干预,乃至于带来一种伤害,这样的一种态度,这样的一种表现?
瞧不起人、嘲笑人,它和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个问题极难解决,因为它不会有简单的答案。从一面来看,如果讽刺、看不起,甚至拒绝接受某一个人的某一种态度、某一种主张,都是产生了社会制约的作用。如果连这样的社会制约都没有,你想想看,这样的一个社会,不就意味着每一个人失去了你的自我设定,自我选择标准的自由?
我要选什么,我不要什么,这不应该是我的自由吗?我觉得穿什么样的衣服比较好看,同时倒过来,我会觉得有些人穿什么样的衣服简直没有品味,丑透了;我觉得有一些电影,因为大家都觉得好看,当然就是好看;但偏偏就另外有一些人,他们觉得大家都觉得好看的电影就是太过于庸俗,因而看不起、嘲弄我们的这样的一种标准。这里不就产生严重的冲突了吗?
本集编辑:小蒲
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