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去哪儿了?从税史看中国
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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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讲到,太平天国运动发生以后,清政府的财政确实遇到很大问题,体制都开始发生变化。但是到1890年前后,危机曾经一度有所缓解。
为什么呢?因为经济上,同治年间发起的自强运动,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军事上,太平天国那类大规模军事行动减少了;财政上,朝廷可从厘金收入——就是那种针对国内贸易的商业税,从中分得一部分,海关税也在不断增长,还有阎敬铭那样的理财大臣精心打理,所以清政府的财政状况是有所好转的,财政盈余曾一度达到一千万两以上。
可是好景不长,两大事件把大清逼到了悬崖边上。哪两件大事呢?
一是甲午战争失败,1895年签订《马关条约》,对日赔款两亿两白银,分八次付清,加上“赎回”辽东半岛的费用3000万两,另有威海卫驻军费每年150万两,实际支付三年,加在一起,总共2.315亿两。相当于大清三年的财政收入,这就不得不举借外债来应对。
从1895到1898年,清政府先后三次向列强借款,历史学家测算,总债务规模3.1亿两,实际到账2.63亿两,最终本息经复利计算7.3到7.5亿两,大清财政由此进入恶性循环。
二是1900年庚子事变,义和团“扶清灭洋”,清廷向十一国宣战,接着就是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携光绪西逃,辛丑条约签订,大清统治濒临绝境。
万般无奈之下,大清启动了新政,核心是预备立宪,仿效君主立宪制,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这是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但正如历史学家蒋廷黻说的,他们在这条路上前进一步以后会发现,必须再进一步;再进一步以后,又必须更进一步,必须走到尽头才有可能生效(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二节)。应该说,历史曾给过清政府机会,立宪是最后一次。
紧要关头,大清是如何表现的呢?
变法诏书:集思广益启动新政议程
2026.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