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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共 19 条- 2021-12-15 23:41:11
人的自私性是灵活变通的
2019-04-25 19:31:15感谢老师分享,受教了。
- 2025-02-05 10:29:05
爱帮助他人这件事,主要应由国家政策加以鼓励与推行。若想实现有效鼓励,需从娃娃抓起,在教育过程中明确传递“帮助他人能收获巨大快乐”的理念。当大家都互帮互助时,整个社会才能迈向最繁荣的状态。这种思想应早早在教育体系中扎根,深入学生内心,这理当由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主导,而不能寄希望于普通人突然领悟到帮助他人的重要意义。 国家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类政策与方针,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帮助他人是值得倡导的好事,明白只有互帮互助,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美好国家。 这就如同保护环境,国家有义务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带领民众积极践行。不能指望民众自行突然觉醒,进而主动去保护环境、使用各种低碳产品。国家应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国民必须履行环保等善举,否则将面临惩处。 其实,抛开环保话题,将目光放到乐于助人方面,道理亦是如此。国家完全可以出台一系列法规,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若有人不施以援手,将受到相应惩罚。事实上,刑法中就设有“不作为”这一专门罪名。 “不作为”罪名,指的是当一个人理应伸出援手帮助他人时,却选择袖手旁观,没有履行帮助他人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便构成刑事犯罪。 举个例子,倘若你作为一名路人,目睹路边有人甲正在杀害乙,乙疯狂求救且尚未死亡。此时,若路人有能力报警,乙便可能幸免于难,可路人却眼睁睁看着乙死去,完全没有报警。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追究路人不作为的刑事责任。 实际上,法律已考虑到对一些不乐于助人的情形进行惩处。不过,法律在这方面的覆盖范围仍有拓展空间。当然,对人们乐于助人意识的引导,不能过度扩展,否则会侵犯个人自由。但完全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适度拓展。 比如,在一些特殊的见死不救或见义勇为的情形中,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让当事人承担罚款、民事责任,或仅处以罚款等较轻处罚。总之,要让人们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一定代价,从而促使他们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明白伸出援手才是更好的选择。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思想教育。倘若人们内心没有真正信服并愿意主动帮助他人,仅依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与思想教育应双管齐下,就如同法家与儒家思想共同发挥作用,才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
- 12024-02-22 09:09:34
墨子的论证有些问题,A如果是真的兼爱,那他在选择B照顾自己家人的时候,也应考虑到这B为了照顾自己家人会牺牲一些时间、精力和金钱,利益会受损,那么一个真正兼爱的A就不会选择B来照顾自己的家人。所以,从逻辑上来讲,A还是自私的,还是希望别人牺牲来照顾自己的家人。
- 2022-01-11 07:16:11
是不是应该是“恶人”?
看理想 (编辑) :感谢提醒,已更正。
- 32021-11-05 03:52:49
墨子当时何不揭竿而起
- 2021-07-20 19:24:33
有点无知之幕的意味
- 2021-02-19 06:21:17
墨子的论证显然很薄弱啊。。
- 2021-02-19 06:11:38
小编“譬之犹以水救火”错了吧?应该是“譬之犹以水救水,以火救火”
2021-01-17 16:30:11墨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实验第一人?🙂 Open-minded 的行走是让生命开阔的一种途径
2020-08-07 14:59:34没有等差的爱要求太高了。也许在虔诚的宗教信仰领域有实现的可能。鼠目寸光,自私自利是人性基因中最强大的部分。
- 2020-02-20 22:43:36
听到这一集,孟子收到墨子的影响应该是不小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是一样的吧,所以在当时儒墨并尊是因为二者主张有很大的共通之处,主要是说法的区别?
草木子 :二者思想很不同的。虽然都是爱,儒家是有等差的爱,墨家是无等差的爱。墨家思想太理想化了。
- 2019-09-25 17:19:17
墨子的兼爱与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相悖,不过这种勇于表达思想的勇气太了不起了
- 2019-09-23 14:44:20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美国至上,达则世界警察!
- 2019-09-23 12:11:18
帮助别人的前提是你有能力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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