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除了不同的地方对于不同的案件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有不同的规定之外呢,还有一些补充性的规定也是因案件而异、因地而异的。
因情况而异的诉讼时效
比如说,这个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中止。假设,一个未成年人,他继承了他父亲的财产,那继承了一座庄园。那这个时候,他年纪还小,他的管家在帮他打理一切。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偷他们家的东西、非法侵占他们家的土地,因为这时候他还是一个未成年人,他没有办法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那这个时候呢,法律会有特殊的规定说,我们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在这个地方中止,它可能中止到这个未成年人成年的那一天起。
本来我的这个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这个孩子才只有7岁,那法律就会为他再等11年,等到他18岁的那一天,我们再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法律就是默认说你成年了,该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了,那么这个时候法律就不会再等你太久。
其它的有很多很多类似这样的案例。比如说,一个人他的权利受到了伤害,但这个时候他可能患上了精神性的疾病,他在这个时候被法律认定为是没有刑事责任的能力去保护自己权益的,那诉讼时效的计算会为他中止,直到他被医院诊断说他又恢复了理智,他又达到了一个理性人的标准,一个正常的标准为止。
这中间呢,就会有无穷无尽的争议。比如有的案子,它的诉讼时效错过了,这个时候他的律师想要挽回和弥补错过的诉讼时效,他可能去证明说,我的这个当事人在过去的几年之间患上了某一些疾病,他没有办法理智的思考。那另一方就会争说,你根本没有。双方就会就“这个人是不是失去了行使法律权利的能力”开始争。这个时候的标准其实就会变成:诉讼时效应该在什么地方中止?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2019.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