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法庭作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我前两天整理过去的邮件,发现距离我第一次给看理想的小编,还有给道长,发我对这个节目的设想,我的最初的一版大纲正好过去了一年。
经过了那么漫长的铺垫,我们才终于讲到了这个节目的最后一个部分,也可能是大家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原本想象这个节目要讲的那些东西——法院到底根据什么判案?
一个案子经过了前面80集所讲的种种程序上的艰难险阻:首先它的原告选对了法院,没有因为管辖权被驳回,他也及时地起诉了,没有超出诉讼时限,他也没有因为“妄诉”之类的原因直接被法院赶走,他也证明了自己具有起诉资格,同时被告并没有什么特别和适用的豁免权,双方在漫长的证据开示的过程当中,也都没有能够达成和解的协议,双方经过“勾心斗角”,终于决定是由法官还是由陪审团来审这个案子,如果决定了是由陪审团来审这个案子,双方又经过了一轮“勾心斗角”,终于确定了陪审团的成员。
经过了这一切的准备之后,双方终于站在了法庭上。种种的捷径都已经尝试过了,我们不得不面对法律的实质问题(这个时候我们终于要问这个问题了):在法庭之上,律师该用什么方法?该如何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法庭又依据什么作出最后的判决的?
法庭是依据法律作出最后的判决。如果它是一个成文法的法庭,它应当依据成文法条作出判决;如果它是一个判例法的法庭,它应该依据过往的判例作出判决。绝大多数的现实生活里,法庭应该参考这两种材料作出判决(可是这些都是“正确的废话”)。
如果在每一个案例的面前,法律都已经告诉了我们唯一的正确答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上诉、纠纷、不服与争议了,也就没有律师那么多事情了。反过来说,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够接受、确定那个唯一的正确答案,从一开始就不会打官司了。之所以要到法庭上去解决问题,是因为双方都相信自己有机会能赢。
事实上,关于整个法律体系,它是不是有一以贯之的能够自洽的内在逻辑?它是不是在面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新的案例的时候,都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这件事情本身是充满争议的。
2020.06.11


